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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公司法》下八大财务会计问题的变化
一、分期缴付资本制下的会计处理  在新的公司法中采用了有期限的分期缴付资本制其主要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降低了公司法定最低资本的要求标准即有限责任公司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为500万元;第二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其余的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第三关于出资形式新公司法一方面丰富了可作为出资的资产形态将1993年公司法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改为“知识产权”并增加“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为其他有价财产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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